暴雨~特大暴雨~海南湿冷持续!海口最冷时段将出现在……******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423.htm,id:1303245423 北京时间1月5日23时04分39秒
我国进入小寒节气
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段
就此开启
说到这,小编发现
大家对海南的冬天
似乎多少有点误解
就在今天
#在海南过冬也得穿秋裤#
更是冲上热搜
不少网友表示
印象中海南四季如春
似乎和冬天没有关系
在此,小编郑重声明!
没错!
海南人也是要穿秋裤的!
据@中国天气
海南虽然从气候来看是常年无冬区
但也是有春秋天的!
以海口为例
1月正是当地全年最冷的一个月
平均最高气温21.8℃
平均最低气温也只有16.1℃
尤其最近海口雨还多,体感更是阴冷
而且接下来的几天
海南还将开启“雨雨雨”模式
记者从海南省气象台了解到
8日夜间到9日
海南岛将有明显降水
其中
东北半部有大到暴雨
局地特大暴雨
各地气温小幅波动
最低气温14℃
10日到12日
全岛大部地区多云,气温小幅上升
陆地天气预报
5日夜间到6日白天
北部,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9-21度;
中部,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9-21度;
东部,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最低气温16-18度,最高气温20-22度;
西部,多云,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21-23度;
南部,多云,最低气温17-19度,最高气温23-25度。
6日夜间到7日白天
北部,阴天间多云,局地有小雨,最低气温16-18度,最高气温17-19度;
中部,阴天间多云有小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9-21度;
东部,阴天间多云有小雨,最低气温15-17度,最高气温18-20度;
西部,阴天间多云,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9-21度;
南部,阴天间多云,最低气温18-20度,最高气温21-23度。
7日夜间到8日白天
北部,阴天间多云有小到中雨,最低气温16-18度,最高气温16-18度;
中部,阴天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20-22度;
东部,阴天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最低气温16-18度,最高气温17-19度;
西部,阴天间多云有小到中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8-20度;
南部,阴天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最低气温17-19度,最高气温21-23度。
8日夜间到9日
本岛将有明显降水,其中,东北半部有大到暴雨,局地特大暴雨,各地气温小幅波动。10日到12日,全岛大部地区多云,气温小幅上升。
海上大风预报
受冷空气影响:
琼州海峡,5日17时到8日20时,东北风5-6级,阵风7级。
本岛文昌、琼海到三亚一带海面,5日夜间到7日白天,东北风6-7级,阵风8-9级;7日夜间到8日白天,东北风5-6级,阵风7-8级。
北部湾海面,本岛乐东、东方到海口一带海面,5日夜间到8日白天,东北风5-6级,阵风7级。
西沙、中沙群岛附近海面,5日夜间到7日白天,东北风6-7级,阵风8-9级;7日夜间到8日白天,东北风5-6级,阵风7-8级。
南沙群岛附近海面,5日夜间到8日白天,偏东风5-6级,雷雨时阵风7-8级。
另外,本岛四周沿海各港口所挂强风一号风球不改变。
8日夜间到12日,各海区风力6-9级。
海口发布春运天气趋势预测
↓↓↓
记者从海口市气象局获悉,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1月7日~2月15日)海口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降雨量偏少;期间可能出现4次冷空气过程,最冷时段出现在1月中旬后期和2月中旬中期,气象灾害总体接近常年。
(一)冷空气过程
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海口市平均气温17.5~18.5℃,较常年同期偏低;最低气温7.0~10.0℃,较常年持平;降雨量18~44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0~20%。
期间可能出现4次冷空气过程,大致出现在1月中旬中后期、1月下旬中后期、2月上旬中期、2月中旬前中期。最冷时段出现在1月中旬后期、2月中旬中期。伴随冷空气影响过程,海口市可能出现降雨天气。
(二)大雾
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影响海口市和琼州海峡的大雾总体略弱于常年同期,大雾过程可能发生在1月下旬前期和2月上旬前期,要注意提防短时大雾对交通运输的影响。
海口市气象局建议,据最新资料预测,2023年春运期间,海口市气温总体偏低,降雨量偏少,需关注和提防阶段性降温过程、低温阴雨和大雾天气,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工作。另外,气候预测具有不确定性,海口市气象局将根据天气变化采用最新资料及时做出预测订正。
最后,希望大家注意保暖
做好防疫工作
照顾好自己哟~
记者 林鸿晖 综合海口网 中国天气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