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增长的关键一招,中国要做好这件事!******
文/陈溯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我国经济已迈入复苏轨道。面对国际环境的风高浪急和国内转型的挑战重重,如何推进中国经济加快复苏成为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6日,在第十九届中国改革论坛上,多位专家聚焦改革开放展开深度讨论,以改革开放为钥,试图找到中国经济复苏、稳增长的有效方案。
改革开放需提速
“近两年来,受疫情影响,中国国内经济增长持续减弱,同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上升。”中国体改研究会会长彭森表示,面对这些风险和挑战,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做好自己的事,必须向改革要动力,坚持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当代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加快复苏、稳定增长的关键一招。”
除了当下的风险挑战呼唤中国改革开放加快推进,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也要求中国改革开放实现新拓展。
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季表示,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民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从关注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的过程转向关注增长的品质和增长的效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如何纵深推进改革开放?
中共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国未来的改革开放道路指明了方向。对于如何促进改革开放纵深发展,与会专家从市场化改革、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1.市场化改革
“中国距离建成一个成熟、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差距,重点领域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比如,市场体系仍不够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还难以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仍然过多,一些行政垄断、市场壁垒、地区分割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全国市场的统一,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民营经济平等竞争的地位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彭森表示,当前应重点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快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加快建成比较成熟、完善、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对于如何推进市场化改革,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建议,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确定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不仅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也是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的市场体系。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表示,当前,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市场关切、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特别是提振企业和企业家信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而最紧迫的还是要调动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积极性。
2.高水平开放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从未来的趋势看,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制度型变革,以开放形成改革的强大动力,应当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务实选择。
对于如何推动高水平开放,宁吉喆表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对内资也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持经济全球化的正确方向,坚持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双边多边和区域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同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3.以高质量发展为抓手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与会专家认为,以高质量发展驱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是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表示,碳达峰、碳中和是推进各领域转型创新的重要机遇,中国产业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把“双碳”作为促进传统业务转型、降低经营成本、扩大投资收益、优化生产经营布局、重塑价值链的机遇和抓手,主动采取建立绿色供应链,研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投资新领域,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碳足迹的行动,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张季表示,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构建发展的新格局,尤其要注重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做实做优做强实体经济。同时,要实现发展的均衡性,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还需要实现社会公平性,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